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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、政策,引導會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,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,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,愛國、敬業、誠信、守法、貢獻,當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。
(二)積極探索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服務載體和機制,為會員提供信息、法律、技術、人才等方面服務,引導企業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優化升級,推進結構調整和自主創新,不斷增強市場競爭能力、抵御風險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。
(三)代表并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,深入了解會員的意愿和要求,向黨和政府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。
(四)積極開展民間交流合作,增強與外地工商界人士的聯系,為會員企業開展外部合作提供服務,促進經貿合作。
(五)發揮中介作用,協調解決企業和職工、企業和企業、企業和政府、企業和社會之間的問題。
(六)促進企業文化建設,支持企業黨建工作,依法建立工會組織,并為黨組織、工會開展活動、發揮作用提供必要條件。
(七)幫助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提高參政議政能力和水平,發揮民主監督作用,有序參與政治生活和社會事務。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薦工作。
(八)引導會員致富思源、富而思進,積極承擔社會責任,熱心公益事業,投身光彩事業,倡導誠信自律,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市場環境、政策環境、法治環境、社會環境的改善。
(九)承辦政府和有關部門委托事項。
以上業務范圍概括為:宣傳貫徹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,促進政企之間、企業之間的交流協作,開展培訓、咨詢等社會服務活動。